忠義國小附設幼兒園託藥須知
一、 依據:幼兒園教保服務實施準則(101年8月1日壹參字1010137290C第11條)規定辦理。
二、 目的:確保幼兒用藥安全。
三、 託藥注意事項:
(一) 幼兒於就園時間需要委託園方餵(擦)藥者,需填寫餵藥單,煩請家長於送幼兒入園時,將餵藥單貼於藥袋上交於教保服務人員。
(二) 請家長正確填寫餵藥單,註明幼兒姓名、服藥日期、時間、及用藥方法,並請家長簽名。如有特殊交待亦請註明。餵藥單請影印後重複利用。
(三) 置於託藥袋之藥量,請以園內該次餵藥份量為限,藥袋上請註明幼兒姓名,以防誤食。
(四) 教保服務人員依家長餵藥單為幼兒餵藥。
(五) 家長未填具餵藥單之幼兒不得為幼兒餵藥;家長餵藥單若填寫不清楚時,教保服務人員務必聯絡家長確定後才予餵食,以維護幼兒用藥安全。
(六) 教保服務人員代為餵服之藥品,必須為合格醫師處方藥物,不代餵任何成藥、退燒藥。
(七) 幼兒若有發燒或服藥30分鐘後仍有不適情形,經教保服務人員評估後,將儘速通知家長接回就醫及休息。
(八) 教保服務人員僅協助餵藥,有關藥物之副作用及不適症狀,家長應事先請示醫師再轉告教保服務人員,以確保學生用藥安全,
新北市蘆洲區忠義國小附設幼兒園敬啟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請將回條交回給老師 謝謝--------------------
託藥須知 班 姓名:
□我已詳細閱讀「忠義附幼託藥須知」,
並願意遵守園方規定。
□我已詳細閱讀「忠義附幼託藥須知」,
但有其他建議:
家長簽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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